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哪些審計報告?
作者:上海廣域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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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分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市高新技術企,不管是申請哪一個高新技術企業,都是一件復雜工作,需要做長期而有效的準備。
根據2020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間,是6月份到8月份,因此,現在即可準備相關的資料了。那么申請高新技術都需要做哪些審計報告呢?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需要提供兩類審計報告,一是認定期年度審計報告;二是專項審計報告。
其中,年度審計報告又分為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近二年財務會計報告、近三年財務會計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又分為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年度審計是對企業的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的負債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營收等報表,都是需要進行審計的。
那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專項審計呢?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擬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企業委托,對其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的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進行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涉及研發費用的部分,主要是年度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開發費用匯總表,以及近三年研發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情況表,編制原則和方法,以及說明。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 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且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在對用階段的研發費用比值分別不低于5%、4%、3%;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專項審計是對企業申報上一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審計,符合的要求的收入是否占企業總收入的60%以上。主要的資料是前一年度企業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和申請前一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高新技術企業資產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期滿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再給大家總結一下,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哪些審計報告?需要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